各市(地)委党校,省农垦总局党校:
按照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2021年工作安排,为深化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用学术讲政治”教学改革,提升全省市县两级党校教学培训质量,交流教学经验,打造精品课程,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决定以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为主题,举办 2021年度全省市县级党校教学大奖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 13所市(地)委党校及所辖县(市、区)委党校、省农垦总局党校在职主体班任课教师。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
三、名额分配
13所市(地)委党校、省农垦总局党校各1人。县(市、区)委党校名额分配以市(地)为单位,各市(地)委党校所辖县(市、区)委党校达到15个以上的参赛名额为4人,10至14个的参赛名额为 3人,5至 9个的参赛名额为 2人,5个以下的参赛名额为1人。各市级党校派1名领队参加。
四、评选原则
1.党校姓党的原则;
2.用学术讲政治的原则;
3.严格标准、遴选择优的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五、评选标准
(一)政治纪律
坚持党校姓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场观点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具体标准
1.学术基础。学术观点新颖,学理分析透彻,条理清晰,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
2.实践导向。紧密联系国情、党情、省情,积极回应学员关注的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善于引导启发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3.国际视野。善于从国际视野论证和阐释问题,联系世情对比分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优势、价值和世界意义。
4.历史维度。善于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的视角阐释党的创新理论,引导学员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历史文化源流。
5.讲课艺术。教学方法运用得当,科学灵活;语言准确精炼,表达生动流畅,感染力和吸引力强。课件设计服务于教学内容,重点突出,清晰美观,图文并茂。
6.授课方式。参评课程类型为讲授式,采用 1 人讲授的方式,不再设立教学方法创新奖。
六、参赛方式
本次教学大奖赛设立市级党校组和县级党校组,采取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阶段:各参赛单位根据参赛名额要求,组织本单位和本地区教师进行预赛,分别选出参加决赛人员。各市(地)委党校要参照本《通知》所定标准,精心组织预赛,各县(市)委党校和具备条件的区委党校要全部参加预赛,保证参与面。
预赛结束后,各市(地)委党校统一组织填写《市县级党校教学大奖赛报名表》,于2021年6月10日前上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业务指导处。决赛阶段:2021年7月初统一在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进行。决赛前抽签确定参赛人员出场顺序。决赛阶段要求参赛人员全程进行观摩,并参加闭幕式。
七、评审方法和标准
采用一课一评的方式,参评教师集中讲授,评委按评选标准现场打分,参赛教师根据抽签排定出场顺序,讲课时间限定为45分钟,铃响即停,超时酌情扣 1—2分,少于规定时间不扣分。大奖赛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审打分。专家评审组成员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和相关单位专家组成。评审组按打分标准现场对参赛人员逐项打分,每组前三名参赛课程进行试评,核分组根据每位评委对参赛选手给出的各项分值核分。核定各评审组分数时,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按照平均分计算出每位选手的最终得分。竞赛成绩现场宣布。获奖结果按参赛教师的竞赛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比赛结果最终由教学大奖赛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
八、奖励等级和办法
1.此次大奖赛设立个人奖。个人奖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奖项获奖人数按参赛选手最终得分统筹安排。
2.对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参赛单位可视自身实际情况,参照以下奖金标准自行发放。个人奖奖金标准为:一等奖 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1000元,优秀奖500元。
3.比赛结果以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文件方式发文公布。
九、参赛费用
参赛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奖励经费由各参赛单位负责,其它费用由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负责。
十、组织领导
为保证教学大奖赛的顺利进行,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成立教学大奖赛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指导处。教学大奖赛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专家评审组和专家点评组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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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行政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