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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正高、副高评聘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2021年05月21日 15:14 点击次数:

 

各部门:

 

按照校(院)委的部署和安排,现开展正、副高级职称教师系列自评直聘和其他系列职称等额推荐工作。请申报人员按以下要求进行申报:

1.申报人员范围:符合《教师系列职称自评直聘实施办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的正高级和副高级评聘条件和任职年限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2.评聘教师系列人员按照《教师系列职称自评直聘实施办法》执行,其他系列人员除符合本系列职称相应级别评审条件,还须符合《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规定的评聘条件和任职年限。

3.申报人员采用网络申报(填写职称评审表)的方式进行,报名具体要求请咨询组织人事处。

4. 《职称评审表》中所填写业绩成果统计时间为取得副高级、中级职称任职资格以来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均要求为第一或独立作者,成果取得时间填写至月份。上交《职称评审表》的同时报送表中所有业绩成果原件。

5.《职称评审表》及业绩成果原件报送截止时间为524日(星期一)下班前。

联系人:赵勇  86358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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