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按照校(院)的工作部署,校(院)对外交流合作处正式成立。在校(院)委的领导下,对外交流合作处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方针,通过拓宽对外交流合作渠道,搭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创新对外交流合作方式,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内容。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制作了校(院)《对外交流合作手册》。在对外交流合作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业务能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培训合作。通过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我校(院)对外交流合作工作呈现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新格局。与俄联帮总统制直属的俄罗斯国家远东行政学院建立了“刊物互换”合作方式;在农业战略发展、环境保护等展方面,为校院5名专家教师赴以色列、意大利等国家学习考察搭建了平台;聘请外国专家到校为青年教师授课,学习以色列在教育改革方面的理念和先进经验,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教育合作与交流;承办了国家行政学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天津海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县等6期培训班,共组织培训来校学习学员283人,提高了我校(院)在对外交流合作方面的社会影响力,为校(院)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